兩個遊走於城市間的女生

Entries from 十二月 2008

撞衫

十二月 26, 2008 · Leave a Comment

  早陣子,一位同學(也是一位編劇前輩)跟我說某位同事死了,我覺得很愕然,雖然那人是我不認識的,不過也從別人口中聽過他的名字。難過是說不上的,既不認識,若說難過也是虛偽,不過心裡覺得很不舒服,畢竟也不能說是完全沒有相干的人。

  說回撞衫的問題。有一回,我跟舊同事聚會,她們說起寫劇本時的一件小事。同事甲設計了一段情節,說是幾個一同工作的女人剛巧買了同一件衫,並在同一天穿了回公司,結果大家都很尷尬,立刻離開公司換衣服。她說就這個問題,她與幾位年紀較大的同事作了一番討厭,同學甲說若自己碰上這種情況,大概不會再穿那件衣服回公司。可年紀較大的女同事卻說她不懂女人的心態,若是碰上同樣的情況,女人是絕對不會再留下那件衣服,一定會把它丟掉的。我們幾個「年紀輕」的聽完這件事就討論起來,我們都覺得用不著把衣服丟掉,至於會不會再穿那件衣服,大家有不同的看法。有人覺得還是不再穿回公司的好。有人卻認識得看看是甚麼人與自己「撞衫」,如果是地位較高的人,又或是清潔工,那自然是不會再穿回公司的,若是地位較自己低的,那繼續穿也沒所謂,反正對方看見自己穿了,自然就不穿的。我卻覺得沒甚麼所謂,我以前甚至會約定朋友,一起穿同一件衣服(不同色)上街,雙生兒似的,鬧著好玩。我覺得只要不是與前輩撞衫就可以了。

  為甚麼撞衫之後就不敢再穿同一件衣服呢?我覺得這是佔有慾的表現。年紀大的人,看見別人有同一件衣服,就索性把它丟掉,那是一種肯與別人「共同擁有」同一樣東西的表現。年紀輕的人卻覺得沒所謂,反正不穿回公司就可以了(我想這主要是避免尷尬),用不著「你有我就不要」。是不是年紀大的人佔有慾比較強呢?還是年紀輕的人對這些比較放得開?無論是甚麼原因,我覺得追求「與別不同」是很不合理的。在這個社會裡,我們能買到的一切都是被選擇過以及大量生產的。我們想利用衣服去表現自己,但衣服都是被選擇過的東西,我們用來營造自我的東西其實都不是真正屬於我們的,而且也不是「獨一無二」的。我們在一個「一體化」的社會中追求「獨一無二」,我覺得是很可笑的。與其要求擁有的與別人不同,還不如去想想怎樣利用大家共有的東西去表現出不同的感覺。以衣服而言,可能是配襯的方法。以其他東西而言,卻是如何戴著腳鐐來跳舞。

類別: 嘉的日記

答案

十二月 24, 2008 · 1個意見

我以後不會著那件衣服回公司。

haha

知道會與人著同撞是一件事, 一定不可以給我見到。

我會很不高興的。

忽然知道一個演員自殺了。雖然與他不算認識,可是,台上台下的相會,總是一場緣份。

忽然就覺得很唏噓……

對不起,在這個佳節前說這樣的東西。

或者,這可以成為我們的動力——我們都要珍惜我們擁有的一切——包括生命!

祝聖誕快樂!

類別: Apple的日記

問卷調查

十二月 22, 2008 · 1個意見

  因為忙著做功課,很久沒打理這兒了。

  工作的時候太忙,少寫。

  唸書的時候還是太忙,也少寫。

  我想我快不會寫了。

  閒話不說了,做個「問卷調查」。

  假設你回到公司,發現有一位同事與你穿同一款式的衣服,你之後會怎處理這件衣服?

  下一回告訴你,我為何問這個問題。

類別: 嘉的日記